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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及私隐声明

红白蓝330尊重登入本网页的人士及使用红白蓝330网上购物服务的客户的私隐权。除在订购任何货品或服务的时间外,任何人士登入本网页均毋须提供任何个人资料或使用真实姓名。

红白蓝330的个人资料及私隐政策乃依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的规定而编制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1.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1. 客户授权红白蓝330为下列目的收集、保留及使用客户的个人资料:
      1. 向客户提供网上购物服务;
      2. 办理客户的交易及付款事宜;
      3. 办理客户的信用额申请及评估客户的信用可靠程度;
      4. 办理与客户的往来或交易事宜,向客户提供持续服务;
      5. 执行红白蓝330对客户可能享有的任何法律上或其他权利,包括信用调查及追收欠款;
      6. 向客户发出任何广告及 / 或宣传材料;
      7. 为客户推出新服务进行研究;
      8. 按客户的需要编制本网页的内容及整合客户的购物单;
      9. 就特别优惠或新货品、本网页的更新资料及推广活动通知客户;
      10. 就客户的行为和特征进行统计分析,以便量度对本网页不同部分的兴趣和使用程度,并向有关广告商提供该等分析资料以及有关曾经获展示或曾经点选其连线栏目的使用者数目的资料;
      11. 作出红白蓝330认为为上述任何目的所需的披露。
    2. 客户进一步授权红白蓝330从客户或红白蓝330可获得的任何其他资料来源收集有关客户的个人资料,该等资料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料机构、客户的银行(现时及以前的)、向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及与客户有联系的其他人士或公司。
    3. 客户知道,倘若其提供的个人资料不足够或未获红白蓝330信纳,您的红白蓝330会员登记申请可能不获接纳。
    4. 客户知道,客户提供的任何个人资料将由红白蓝330保留,并可由红白蓝330的雇员及红白蓝330聘用的其他人士或法团为A.1所述目的而查阅或由个人资料及私隐声明所述的第三方查阅,客户并授权红白蓝330向该等第三方披露客户所提供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个人资料。
    5. 客户承认红白蓝330可保留客户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即使在客户的登记已取消或撤回之后,红白蓝330仍可继续以市务推广资料与客户联络。
  2. 保密
    1. 由红白蓝330持有关于其网上客户或本网页访客的个人资料将保密处理,但红白蓝330可将此等资料提供予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红白蓝330的广告商、关联公司或就红白蓝330向其网上客户及本网页访客提供的服务而为红白蓝330经办有关事务的承办商 / 代理或其他网络营运商。
    2. 任何由网上客户及访客传送或登载于本网页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问题、意见、建议或资料,均视作以非保密及非专有资料的形式自愿提供予红白蓝330。红白蓝330保留权利在其他地方自由使用、复制、披露、传送、刊载、广播及 / 或登载该等资料,包括为产品及服务的开发、制造和推广及为满足客户的需要等目的而将该等资料提供给任何关联公司。
  3. 个人资料的安全
    红白蓝330将合理地尽一切努力以确保红白蓝330于本网页持有的所有个人资料均储存于妥善保管和安全的地方。

    红白蓝330可在本网页使用「曲奇」档案,以便:

    • 使安全措施更为严密;
    • 使网上客户可继续浏览网页并将货品存记于其购物篮内;
    • 按个别客户的需要为其编制网页以供其个别使用
    • 建立网上客户或访客的简介。

    假如阁下不允部「曲奇」档案的使用,可在阁下的互联网浏览器上作出调整。

  4. 连线网页
    本网页可能载有通往其他网址及网页的连线点。每当阁下启动任何此等连线网址时,例如点选任何广告商的连线栏目,阁下即已离开了本网页,而阁下在离开本网页后向任何其他团体提供的任何个人资料或任何其他资料,一概不在红白蓝330的管控范围内。
  5. 查阅资料的权利
    1. 客户知道其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有权查阅红白蓝330持有的个人资料,要求更正该等资料并获通知就上述要求已采取的相应行动,及 / 或要求在该等资料附有一份由客户向红白蓝330提供的有关客户已要求更正资料的陈述。红白蓝330若因其配合客户这方面的要求所付出的时间及行政工作而收取合理费用,客户同意向红白蓝330支付该等费用。
    2. 阁下如对红白蓝330的个人资料及私隐政策有任何疑问,或如欲要求查阅的个人资料或更正该等资料,可将阁下的要求以书面方式寄送至下列地址:

      九龙太子道西192号
      红白蓝330
      红白蓝330保留权利就处理任何查阅资料要求向阁下收取合理的费用。